一、申請資格:
(一)本校錄取學生於114學年度經錄取為碩士班學生,註冊在學者,其由本校研究優秀教師擔任單一指導教授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經指導教授推薦:
1.歷年平均成績系排名在前30%。
2.具研究潛力錄取學生,檢附相關佐證資料。
(二)本校錄取學生於114學年度經錄取為碩士班學生,註冊在學者,經指導教授推薦,歷年平均成績系排名在前20%者。
二、申請作業:
(一)時間:即日起至114年10月14日。
(二)程序:申請表併同應繳文件送交教務處課務與註冊組。
三、審查作業:
(一)審核時間:114年10月20日至11月17日。
(二)公告通過名單:114年11月底。
四、本案研究優秀教師認定標準與名單,依據研究發展處之定義係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名單,查詢路徑:中原首頁/行政單位/研究發展處/研究優秀教師。
五、檢附本校學士班學生獲錄取修讀碩士班課程獎學金試辦方案(附件1)及申請表(附件2)。附件請參學校公告下載 https://ann.cycu.edu.tw/aa/frontend/AnnItem.jsp?sn=66139